法律问答

向医疗保险局投诉的地方

社会保险
2024-01-12 10:2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发生医疗问题可以直接到医疗机构的专门科室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医疗机构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对医疗机构的专门科室和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均不满意,可以向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出来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进行权益的维护,但是要注意留好就医的一些证据比如诊断证明、交纳住院费用的收据、检查费用的单据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医疗纠纷投诉流程是:1、患者向医疗机构内设置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的专(兼)职人员进行投诉;2、主管人员接到投诉后,应当展开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责任归属;3、医患双方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第二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 投诉医保中心可以到上一级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信访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