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来自外地打工者,由婚姻带给我很大的伤害,目前没法在继续生活下去,老公有暴力的倾向,在家时天天吵架打架,结婚八年一直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以及他们家人的欺压,感情也出现严重分裂,目前我外打工,可吵架从未停止过,现在我实现坚持不了,如果没有孩子我可能会被逼疯,八年来一直坚持为了孩子,我有两个孩子,我现在生活情况很差,没法带养孩子生活,孩子是我的命,从小我自己带,如今我没在生活在他们家,我害怕进入那个家里,更害怕老公的暴力,只是我想每个月有看孩子的权力吗?我怎么样才能申请离婚?

暴力伤害
2019-06-28 17:42: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就子女探视权的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则依照协议即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请求法院予以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 婚姻法没有关于一方提出离婚应当赔偿另一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