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中不转学怎么办?

2024-01-12 10:4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些学校不让在校学生转学,一方面是避免生源流失,一方面也是保证学生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转学的学生能够提供新学校同意接收的证明,确保不是以转学的名义辍学,学校就无权阻止学生转学。如果遇到学校无正当理由而不让在校学生转学的情况,可以到当地教育局投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二十七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 由原校与转入学校洽商办理。转入学校应该审查转学学生的政治、健康和学业成绩(或举行转学考试),经审查合于在本校学习的,即应尽可能接受,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学校不同意接受的学生,仍应留原校继续学习。第一学年末学完的和临毕业学年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二、学生转学的问题,由原校与转入学校洽商办理。转入学校应该审查转学学生的政治、健康和学业成绩(或举行转学考试),经审查合于在本校学习的,即应尽可能接受,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学校不同意接受的学生,仍应留原校继续学习。学生转学工作,由高等学校于学年结束时办理。三、第一学年末学完的和临毕业学年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四、归国华侨学生,要求转入高等学校的,经侨务机关与有关的学校联系,也可参照本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到学籍所在学校开转学证明。再到当地教育局基教科盖章,到转入校盖章或证明。再到学籍所在校要求学籍转移。学校给电子学籍转移到要转的学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