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打却没有做伤情鉴定,几天后报警还有用吗?怎样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2 13: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人打了没伤,报警有用,警察会根据被打以后的伤残鉴定情况处理。如果伤了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附带必要的民事赔偿。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在被人打了之后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在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机构做伤情鉴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首先,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通知您,受害人可主动要求其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其次,进行伤情鉴定后如果轻伤以上是复要追究其刑事责制任的。如果轻伤以下一般为行政处罚。打人致轻微伤,应当处于行政拘留和罚款。至于民事赔偿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被打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会出警进行调查,要是核实确有伤人事件的,致轻微伤的,公安机关根据具体程度,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并且会被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赔偿方面,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伤势程度和医疗费进行赔偿的,一般都是由双方协议赔偿金额,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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