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3月签了寄宿考研合同。一次付一万多元。但是住到7月底,因为生病不能留在学校回家。当时老师被要求退款,老师拒绝了。我看到合同说不能退款,所以没有继续要自己的费用。现在还是觉得不合理。我可以要求退还学费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12 13: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是要看培训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特别是其中对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的内容,以及违约条款,根据协议来处理。二是看对方的办学资质和办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收费是否有相关的依据和许可,对方办学有无违法违规的地方。三是看自己要求退款的理由,是否属于违约的情形。可以与对方协商退费,或者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适当的费用。
  • 根据《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如果因为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学习可以提出申请要求退还学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是否能够退费取决于当事人之间合同的约定,有约定的应当遵守约定,约定不明的应按照习惯确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学费是支付学习的费用,报名交完学费后既确定了学生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有法律效力,双方反悔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学校有理由扣除多项服务费用,也有理由不予退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