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一直在工作,后来用人单位同意续签,离职后签新合同合法吗?可以签字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2 13: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确定续签劳动合同。若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期到期后不续签并不能算直接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后,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还可以重新订立新一期劳动合同,这一般被称为续订劳动合同,制定劳动合同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但如果劳动者不想要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人单位同意离职申请,并给出相关的相关的证明后劳动者方可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