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人合伙开店,中途想退出,没有签订合同,该怎么办?

合伙企业
2024-01-12 14: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开店没签合同发生纠纷处理如下: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公司违反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3、因劳动者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有哪些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 合伙人中途退出并不当然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法律分析:合伙人退出生意,是很正常的诉求。处理流程:1、与合伙人协商,表明退出的原因;2、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3、有工商登记股权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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