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爸昨天没喝酒,但是没有原因就开始打我妈妈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2 15:0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立即报警处理!
  • 喝酒打架属于不良习惯,触犯法律的话,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作为父母,不管孩子属于失职失责,其他监护人或者居住地的村居可以进行干预。
    各地的妇联也可以出面干预、警告,必要时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 一、酒后打人没造成伤害的怎么处理
    1、酒后打人没造成伤害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的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等,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如果醉酒的人在还醉酒状态中,或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酒后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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