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是未成年人,工作挣的钱存在于父母身上,父母不给我,怎么回来?

子女抚养
2024-01-12 15: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除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充值或打赏金额与自己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得不到其父母的同意或追认的,可以要求退还.详情请来所咨询,寻求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父母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法定代理人不知情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打赏该民事法律行为。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父母协商,向其说明自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请求其退还自己的个人财产,若父母强制不愿退还,可以上诉法院,请求其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法律分析:这笔钱是能够要回来的,因为孩子未成年的话,他做的事都是效力待定,也就是需要父母的认可,那才能是有效的法律行为,因此父母可以把钱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