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学校园和同学打篮球,被同学绊倒了,眼睛受伤,视力受损,从1.0到0.3,受伤之后,学校没有医务室,班主任也不在,孩子自己打电话联系家长去卫生院进行了清洗包扎,过了半个月,检查视力受损,责任怎么划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2 15: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 法律分析:属于人身损害的,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及家庭损失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交通住宿费、精神抚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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