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快递站,快递公司不给结算派费,怎么投诉?

消费者维权
2024-01-12 15:2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快递公司不结派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第一、可以到相关快递公司的官网或公众号进行投诉,现在所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基本都开通了线上投诉渠道,在微信服务号或者快递公司官网找人工客服投诉。第二、拨打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投诉。主流的快递公司客服电话很容易在网上查的到,你可以拨打客服电话,提供自己的运单号来进行咨询和投诉。第三、国家邮政局投诉。国家邮政局是国家行政机关,承担着邮政监管责任,如果你的权益收到了极大损失而与快递公司交涉未果,你可以选择在国家邮政局进行申诉。国家邮政局会与快递公司进行交涉和核实,从而给你解决问题。国家邮政局官网,进入后选择“在线服务-消费者申诉”可以进行维权申诉,提供个人信息和投诉详情并提交,很快就可以得到答复。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 不同快递公司投诉方式不同,如果联系快递公司无果,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进行投诉,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七条我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第三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四)发现违禁品进行登记保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重大违法行为,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