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逃逸处理期限有多久?

交通肇事
2024-01-12 15: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标准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肇事逃逸案件的期限是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期限是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一般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如果当事人逃逸的,期限是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期限是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是十天。属于逃逸的,一般会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天结案。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结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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