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下来,公司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通知法院不接受上诉?

劳动仲裁
2024-01-12 15:5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同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是终局裁决,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如果是非终局裁决,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自收到起诉状后,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律分析:如果是终局裁决,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如果是非终局裁决,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自收到起诉状后,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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