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14岁以下生孩子是自愿的,男方会坐牢

2024-01-12 16:01: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只要发生性行为时女方年满14周岁且属于自愿,那么男方是不构成强奸罪的,也无需坐牢。但如果未满14或者不自愿,那么是构成强奸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法律分析:只要双方均自愿,且女方达到十四周岁,那么法律就不会干涉,不会构成犯罪和受到法律处罚的。但男女双方在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情况下的同居行为,并出生的子女属非婚生子,那是另外一回事,不代表会受到法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