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房东!合同不是我签的,生效吗?而且只有租客有合同,有口头承诺,他不履行口头承诺,合同生效吗?

合同审查
2024-01-12 16: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上的条款没履行完合同也能生效,但如果当事人约定履行的条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合同的生效并不是以履行完成作为生效要件的,而是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真实合法,行为人具备行为能力的,合同就成立生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法律分析:不生效。但是承租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即给付房租,出租人接受,即收取房租,把钥匙给承租人时,该合同视为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签订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自成立以来就可以产生约定的效力。但是,如果法律明确限制了合同的效力,则合同需要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律形式的条件,才能产生合同约定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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