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被家暴了可以如何保留证据

家暴
2024-01-12 17: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家暴了起诉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能证明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影像、物证、证人证言;
    2、请求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调解的记录证明,或请求公安机关出具报案记录;
    3、行为人的认错书、悔过书;
    4、伤情鉴定报告。
    家暴的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3、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家暴可以保留以下证据:
    1、经历家暴时报警时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2、证明对方家暴的视听资料;
    3、遭遇家暴就医后的验伤报告。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 被家暴的证据的证据包括: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4、书证;
    5、视听资料。
    因为家暴起诉离婚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1、可以保存被家暴证据,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受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审查确有家为存在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本人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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