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我承包的土地上盖了500平方的平房,到现在己经十年了,当时给村会委也交了一笔钱的,到今年政府说是违章建筑要拆除,请问我有理由申诉吗?

2019-06-28 20:23: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建造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认定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权,且要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公民不能私自对他人违章建筑进行随意挖掘、拆除,公民私自损毁他人所建建筑物的行为无合法的依据,对违章建筑构成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私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因此应予以赔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由县级以上土地管部门作出处罚,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公民也不能私自对他人违章建筑进行随意挖掘、拆除,公民私自损毁他人所建建筑物的行为无合法的依据,对违章建筑方构成侵权。  在双方均构成违法的情况下,只有根据有损失一方的损失性质,并结合另一方行为的违法性与过错性来处理这类纠纷,才不至于丧失基本的公平,并达到遏制双方违法行为的目的。具体而言,对完全具有违法性质的损失,譬如支付违章行为的工资一般由违章建筑方自行承担,法律不予保护;对与违章建筑行为无直接关系的损失,譬如材料的损失,则因违法拆除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应由违法拆除方承担。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权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
    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
    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
    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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