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大专毕业。学校不给毕业证合理吗

2024-01-12 18: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学校这样做,没有违法,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有对“毕业证”的规定,但涉嫌违规,因此可以向区教育局投诉,一般会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 法律分析:学生不符合毕业要求的,有权利不发毕业证。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时,按照相关规定,在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并且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学分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向学生发放毕业证,学生未完成规定的课程,或者成绩不合格、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应当不予毕业,学校有权不向学生发放毕业证,学生也无权要求学校给予毕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只要所有考试都通过就可以了,最后的毕业考试每门科目都要及格就可以了,不及格的话交上几块钱的补考费差不多就都过了,然后就和同学们统一那毕业证就行了。
    毕业证是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由办学单位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是学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学习,修完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办学单位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法律依据:《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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