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10月2日下午我到朋友的汽车修理厂检查了一下发动机护板,检查结束后,我去开车的时候,一打着火,车窜了出去,结果撞了车。我是在我去开车的时候把车撞了,保险公司认定是在汽车维修养护期间,不给赔偿,请问合理吗?

2019-06-28 21:25: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正规的汽车修理厂接受维修车辆,都有一些必要的手续,拟订维修合同,让车主认可并签名就是其中之一。不少车主往往不仔细看清其中内容,盲目签字,以致事后引起纠纷。所以车主对维修合同应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维修合同的内容维修合同的内容有:
    1.送承修双方单位的名称,车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编号。
    2.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及底盘号。
    3.维修项目,预计费用。
    4.合同签订的日期及地点,送修和交车的日期、地点和方式。
    5.送修方提供材料的数量质量、验收的方式、使用保证期。
    6.结算办法及期限、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7.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等。  双方的相关义务送修方的义务包括:按规定时间送修和接收车辆,提供车辆真实情况(包括技术资料和车辆档案)、按期限交纳维修费用。  承修方的义务包括:按时交付修好的车辆,按车型的修理技术标准修复车辆,修竣后提供合格证,同时建立维修技术档案,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收取维修及配件的费用,并向送修方提供所耗工时、材料的明细表。  双方的违约责任:
    1.送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修车辆,承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2.送修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维修费用,向应付费之日起的承修方交付滞纳金。
    3.承修方交付的修复车辆不符合质量要求,送修方可以要求返修并赔偿损失。
    4.送修方不按合同期验收接车,应支付保管费和自然损伤修复费。
    5.送修方中途变更修理项目,造成承修方损失,应赔偿。
    6.在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维修行业管理处或经济合同仲裁部门仲裁,也可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
  •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车辆损失险保险范围,如果购买了该保险,一般可以获得赔偿。但车损险是商业险,有比较多的免赔条款。比较突出的有:车辆自然不赔(购买了自燃险可获赔),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的损失,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等。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 根据事故当事人承担责任比例,以及死者的年龄,户籍等情况综合判定。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火灾原因有很多种,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火灾事故中的民事侵权责任  火灾民事侵权责任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对受害人权利受到侵害时赔偿救济的问题,而不是像刑法和行政法一样对行为人的人身或者财产进行制裁。侵权责任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并采用“不告不理原则”,且赔偿问题可以与当事人协商;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维护的是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除少数自诉案件以外,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主动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且责任的承担也不可能由受害人决定,行为人与受害人不能私下和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