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我们单位因疫情停业,没有按时发放1月份的工资。应当是2月15日发放,期间发放了1月份工资的一半。其余工资没有明确说明何时发放一直到现在。还有我在单位工作5到6年了,一直没有给交过社会保险。我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该怎么要求经济补偿?

讨薪
2024-01-12 21: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疫情1月的工资发放办法:如果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的规定来发;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则不发工资,只发生活费;若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则发放的工资应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疫情期间上不了班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应该按照不低于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进行支付
  • 劳动者在疫情期间因单位的安排不上班的,如果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会有工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发;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只发生活费;但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则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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