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高三文化培训机构交了四个月的学费,最后一个月不想在那上了,机构说超过百分之六十不给退费,只退餐费和住宿费,合理吗?我要怎样才能全部退回一个月的费用,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24-01-12 21: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退,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 学费是支付学习的费用,报名交完学费后既确定了学生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有法律效力,双方反悔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学校有理由扣除多项服务费用,也有理由不予退费。
    但有些教学实力强,就业率高的学校会适度放宽,给予全额退款的时间限定,让学生有较长的时间考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的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的,依法律、法规执行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一是要看培训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特别是其中对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的内容,以及违约条款,根据协议来处理。
    二是看对方的办学资质和办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收费是否有相关的依据和许可,对方办学有无违法违规的地方。
    三是看自己要求退款的理由,是否属于违约的情形。
    可以与对方协商退费,或者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适当的费用。
  • 法律分析:教育机构交了钱可以退。根据相关规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如果是三个月的学费就符合规定,超过三个月的学费就是违反规定,如果缴纳了一年的学费,那么超过三个月的部分学费当然是可以退费的。
    如果已经上课,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这种情况要退费也是可以,但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定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 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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