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个月,公司突然降低了员工的工资,没有提前通知。这合法吗?公司突然没有提前通知,随意降低了员工的工资,也没有提前通知。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讨薪
2024-01-13 00: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随意降低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降低工资应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降低要求及标准,并应提前进行公开公示告知员工,且降低的工资不得高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公司不可以随便降底薪。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对劳动者降低工资,工资额要根据当初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内容来支付劳动报酬,是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员工未提前通知公司离职,公司扣工资或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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