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未成年人年满16岁,双方同意发生关系是违法的吗?

2024-01-13 01: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和未成年谈恋爱一般不违法,但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侵犯人权。这种是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同时满足下面两条数犯法:一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二在恋爱时发生的性关系。这种是犯法的。因为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是不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的,他们的心智还不是很成熟,思考问题也不是很全面,如果在恋爱中发生了性关系,那么就属于侵犯他人。这种情况是十分严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法律分析:14周岁以下的不管女方是否愿意都是犯法。与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同居不属于犯法。但是如果双方发生性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成年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被视为犯法行为。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不适用此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1.未成年人为男性,已满14周岁且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2.未成年人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行为人如明知其未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构成猥亵儿童罪。3.未成年人为女性,已满14周岁且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4.未成年人为不满14周岁的女童,行为人明知其未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5.未成年人为未满14周岁的女童,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知对方不满14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不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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