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抱怨农村道路迟迟不修

土地纠纷
2024-01-13 02:1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修路问题应找公路管理局投诉。农村修路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就此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村委会对其进行调解,或者请有管辖权的的人民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交通方式和重要基础设施,是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基础性、先导性条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先行引领和服务支撑作用。
  • 法律分析:如果是涉及农村乡村公路建设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投诉。而如果涉及到村路的,则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投诉。另外,乡村公路一旦出了质量问题,或发现其他不良现象,都可以通过拨打“区号+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二)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按时支付,或者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新建项目未经交工验收合格即开放交通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第四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第五十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转包、违法分包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 法律分析:如果是涉及农村乡村公路建设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投诉果涉及村路的,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投诉.或在诉求马上办小程序申诉说明公路不合理,领导看到也会解决的。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等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对农村公路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要求开展质量评定工作,在项目交工验收前向项目业主提交工程质量评定报告。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代建的,可由代建单位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监理组,履行监理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