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不过五十岁在外打工意外得病去世,老板怎么赔付,死者是上有老下有妻女,该要索赔费再什么档位?

工伤索赔
2024-01-13 05:0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亡职工待遇,包括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亡待遇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工亡职工近亲属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但工亡职工近亲属应当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亡认定。
  • 先去申请工亡认定,认定工亡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死者生前供养的父母,子女,配偶可以要求抚恤金。

  • 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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