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退休证明,档案因个人保管丢失,现在到了退休年龄该怎么办?

2024-01-13 06: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档案丢失可以办理退休,具体情况如下:(1)退休人员持招工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可以办理退休;(2)到档案内有相关记录的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申请以实际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放弃掉档案中记录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年限。退休的条件是什么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 法律分析:有的人本来有档案,按照政策规定,档案里的材料也能给自己带来退休权益,但档案丢了,或档案材料缺失,如果无法补办或提供其他材料变通,那么原本可以享受的退休权益就泡汤了。城镇职工社保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无论是否有人事档案,都可以办理退休。办理退休时,为什么需要职工档案?因为有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时,就有可能有不同的说法和待遇。没有人事档案,就只能按社保实际缴费情况,按月领取养老金,无法享受其他需要人事档案佐证的相关待遇。有人事档案,则有可能影响退休时的养老金及相关待遇的结果,甚至待遇有一定的落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一般来说给职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不大,但是有时间接损失是存在的,也属于赔偿的范围。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赔偿,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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