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婚户口还能享受母亲家乡的待遇吗?

2024-01-13 06: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讲户口在哪里就享受哪里的待遇。但是还要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比如女方已经在婆家已经享受了待遇。那娘家的待遇就不能享受。还有在娘家村里。惯例是出嫁的妇女不享受待遇那可能还会按照惯例来处理。
  • 一般来讲户口在哪里就享受哪里的待遇。但是还要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比如女方已经在婆家已经享受了待遇。那娘家的待遇就不能享受。还有在娘家村里。惯例是出嫁的妇女不享受待遇那可能还会按照惯例来处理。
  • 若是户籍居民享受的待遇就应可享受。有工作的子女,需要考虑家庭总体收入情况才可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低保。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低保户是对于一个家庭而非单独的公民,其认定条件是需要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参考。若一个家庭里面有子女工作,但是总体人均收入还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下,该家庭还是可以享受低保的,若子女工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无法继续享受低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