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5千多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13 0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钱不还的,建议和对方沟通一下,如果对方已经有明确的不还钱的迹象,可以采用诉讼方式要回欠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将欠款要回。对方欠钱,如果期限已满,或者期限未满之前对方已经有明确的不还钱的迹象,可以持着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 法律分析:别人欠我五千块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还款;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