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五个客人在我家吃饭,两个人说吃完腹泻,去医院检查说是急性胃肠炎,另外三个没事,要我们赔钱,我们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3 07: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按照实物价格的三倍到10倍进行赔偿,同时还可以赔偿误工费或者医疗费等等,但是没有导致客人身体出现问题的那么一般会进行协商,选择道歉等。如果因此食物中毒,即人身受到损害。法律对赔偿的项目,计算标准是法律规定的,但计算基数只能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因此,具体的数额是无法一概而论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搜集证据,找店家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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