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单方面缩短工作时间

讨薪
2024-01-13 07: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缩短工作时间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缩短工作时间的一种制度。缩短的工作时间会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但是具体缩短的期限则依照有关规定确定。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缩短工作时间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缩短工作时间的一种制度。缩短的工作时间会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但是具体缩短的期限则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缩短工时制又称缩短工作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的工时形式。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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