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属于寻衅滋事
1、属于寻衅滋事的情况有:
(1)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
(2)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3)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2、客观要件。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4、主观要件。
寻衅滋事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