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
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赠与人有赠与财产的权利、任意撤销权,转移赠与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