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欠条欠款25万,有日期,欠款人签名,但他一直不给钱,如果通过法律诉讼的话,他的财产转移给别人,我们法律诉讼之后能获得什么

2019-06-29 02:2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没有限制,但最多不超过20年;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通常是2年。
    3、只要约定的利息没有违反国家的规定,就是有效的。
  • 您好!遇到这种情况,有以下三种救济途径:
    (一)申请强制执行,并配合法院协助调查取证。债权人申请执行后,要通过各种途径获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如果发现事故发生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救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方式一般有四种,即
    (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对第一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第二至四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法院即可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
    (三)刑事救济。《刑法》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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