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纠纷,对方叫来几个人打了我老公,我老公没还手,对方叫来几个人打架,算不算聚众斗殴,违反了治安处罚条例了没有?是不是应该拘留?

治安处罚
2019-06-29 02:5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1、聚众斗殴主要涉及两种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约10人是对象找的,当然是判定是主犯还是从犯依据之一,但需要回见、阅卷后综合考虑,才能下结论。
    3、聚众斗殴一般是3年以下,如果具备人数众多、持械聚众斗殴等加重情形的在3年以上10年以下,但根据你的叙述没有受伤人员,应当在3年偏上。
    4、具体需会见、阅卷后具体评估。
  •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故意伤害的司法解释:
    (三)凡因打架斗殴或者群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除行为人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处罚。凡突然持械行凶的,虽然不像预谋杀人那样有 明显的杀人故意,但其特点是不计后果、不顾被害人死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按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如果被害人死亡,则按间接故意杀人论处,如果被害人没有死亡的,可按故意伤害论处。
    (四)对伤情程度介于轻、重伤边缘的案件,在处罚时要慎重。轻伤中伤情重的,可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重伤中伤情轻的,可按同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处罚。如果为实施其他犯罪伤害他人,而刑法分则其他条文中专门规定的,应适用该条文的专门规定定罪量刑。

  • 1、刑法292条的聚众斗殴罪,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并非: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不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予以量刑
    2、刑法72条规定的,必定判处缓刑的为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且犯罪嫌疑人为18周岁以下怀孕的妇女75周岁以上的老人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且并非聚众斗殴从重处罚的情形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不包括管制)的情形下,必定会被判处缓刑。
    3、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后,所判的人身刑罚不会执行,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届满,人身刑罚等于执行完毕或不必执行并公开予以公告
    4、未成年人的父母应承担对于受害人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