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亲戚开了一家公司,让我做挂名法人,也没有和他签什么协议,现在我不想做了,请问你法人能注销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6-29 04:1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二、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四、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五、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企业法人终止,其债权债务尚未清理完结的原法定代表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 在法律上没有挂名一说.一般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另外,不知道公司性质是什么,公司有哪些违法行为.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那么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查封个人财产是有可能的.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需要补足出资,也有可能会查封个人财产.如果是公司涉嫌犯罪,那么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查封个人财产.
  • 挂名股东并不需要等营业执照下来才可以签署协议,只要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签订协议的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协议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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