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凉山剖腹产假有多少天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3 11: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剖宫产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产假一般为98天,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一年。
      其他情况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按照孕周40周计算,女性在孕前38周既可以开始请产假回家待产,产前未请产假者产后可直接享受98天产假)。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注:难产主要包括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围产等)。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对于剖腹产,国家规定是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