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异地离婚,但是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异地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异地诉讼离婚的,可以根据情况由原告住所地、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