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安徽的老婆户口无锡。我们可以在泰州结婚证吗

2024-01-13 14: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是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领结婚证的,必须要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根据相关规定,自愿结婚的,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结婚证只能在结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户籍地领取,不可以在户籍地以外的异地领取结婚证。比如准新人双方户籍地是甲地或乙地,在丙地工作,也没有获得丙地的户口,那么这对准新人是不能在丙地领结婚证的,只能到甲地或乙地办理。
    如果获得了丙地的户口,则可以在丙地办理结婚证。想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带着材料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民政局认可户籍证明领证,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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