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钱要不回来怎么办!感觉是被骗了,可以报警吗

诈骗
2024-01-13 15: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骗了钱,报警可以追回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被骗了可以通过报警追回钱款,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回自己的损失。被骗了钱,处理方法如下:
    1、首先要搜集保留相关的资料证据,把尽可能多的证据收集完了就可以报警了,报警后要积极配合警察了解案情,耐心等待警察的处理;
    2、如果被骗金额不大,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3、对于被骗金额较大,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骗了可以报警处理,有可能要回被骗的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