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上班地点在另外一家公司,工资是由签订合同的公司发放,我可以在上班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
2024-01-13 16: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仲裁委提请仲裁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根据法律规定,两个地点都可以。
    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在公司注册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再提供劳动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所在地和实际用工地很多还是不一致的,如果只要求在公司的注册地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势必会加重劳动者负担。不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

    该规定的主要依据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也就是说虽然公司的注册地在哈尔滨,但你的工作地点在佛山,那么你可以向工作点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这也符合法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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