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 开手机店的 有一天有个人来卖手机卖了三百多 然后过了几天 警察打电话过来说那个卖手机的是小偷 但是我朋友不知情 会有什么后果

2019-06-29 06:22: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
    (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辩护的,委托律师的权限就是刑事辩护,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才是代理,刑事辩护就是诉讼审判程序上的辩护人。开手机销售店需要办理的手续:上岗证、工商证、税务证等,流程如下:
      
    1、申办人带着带着3张一寸相片、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合同租赁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当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上岗证;
      
    2、带着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有效印章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税务证。刑事诉讼法是重证据轻口供的。
    公安机关在请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时候,它是负有举证责任的,现在公安机关并没有证据证明你们收了手机,法院单就嫌疑人口供是不能认定事实的。
    而且,警方会询问多人,如果互相应证,警方也不能认定赃物在你们店里
    这样的小东西,警察不至于去申请搜查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