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故意向我家扔垃圾怎么办??

侵权赔偿
2024-01-13 17: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倾倒建筑垃圾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行为违法,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环境保护法处理,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方式。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2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 乱扔垃圾的处罚规定有:公民个人乱倒垃圾的,根据实际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单位乱倒垃圾的,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清运垃圾导致环境造成污染的,会受到警告,并且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 故意高空扔东西的,如果扔东西的对象特定,可以认定该行为人具有主观的故意。达到他人轻伤程度即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不能证明其有主观故意,只是随意实施抛物行为,侵害到他人的健康利益,也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