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 请问有人每天用三四个号码,对我进行电话打扰,算不算骚扰,我应该如何处理?

侵权赔偿
2024-01-13 18:0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遇到骚扰电话可以报警,流程如下:受害者拨打110报警电话;在接通电话之后,110警察会给报案人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随后警察会详细询问报案人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打骚扰电话,是触犯法律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打骚扰电话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后果,违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多次骚扰他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处罚。可以对其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另外,也可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对方的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讲是一种侵权行为,这种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一种精神及身体伤害,当事人完全有权依据事实和有关证据将此行为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这种侵害,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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