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在我母亲和两个妹妹的同意下,我想把原来户主是我父亲的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到公正处别的资料都齐全了,最后让我到不动产登记调取户籍当案,完了做评估报告,评估公司要收取千分之五的手续费,我有点想不通,我就说我不公正了行不,他们说那是公正处走他的手续,为什么我继承我父亲的私有房产还是自己住,又不是房屋买卖,而且我一直都在这房子里住着,最后回了他们说必须公正,没办法我就公正了,但是交钱的时候他们说任何收据发票都没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交了公正费,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还交钱吗?,请给与解答,谢谢

2019-06-29 06:53: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涉及房产的公证,请到房子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办理。附:相关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对于买卖小产权房的问题,如果仅作住房用途而不是用作投资,小产权房还是可以考虑购买的。但是购买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1)购买时首先应尽量找成规模的,这样该楼层已成片区,即使政府要拆迁也不可能说拆就拆。
    (2)协议书内容要应尽可能详细,包括各方面的内容,比如可以在协议书上规定:政策允许原户主或村委应该主动协助买主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售出后,买主永久拥有该房子,并遇政府拆迁或其他因素,所有赔偿都归买主所有;原户主或村委售出房产后,单方面违约赔偿买主购房款的3倍等等。
    (3)尽可能叫上多几个见证人见证并在协议书上签名。但是买房人要承担的风险是,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购买了也不会有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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