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货主不给运费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1-13 20: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支付运费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扣下货物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别约定的除外。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拒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三十七条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 不支付运费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扣下货物。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拒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三十七条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 拖欠运费,可以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就运费进行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当事人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运费,如对方拒不支付运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