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人以恋爱为由同时和很多女人发生性关系,犯罪吗?

2024-01-14 00:4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他在外与其他女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不管是不是有夫之妇),或者又另外领取了结婚证:他可能涉嫌犯罪,重婚罪。但是否真的构成犯罪,要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无权说他是否构成犯罪。2.如果他只是与有夫之妇发生性关系,没有在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或另领结婚证:(1)与他同居的有夫之妇如果是自愿的,他不涉嫌犯罪。但属于违反纪律条例的违纪行为,他妻子或其他知情人可以向他所在地的纪委举报。(2)如果与他同居的人不是自愿,而是被他用暴力胁迫或灌醉后发生关系:他可能涉嫌强奸,受害人或知情人可以报警。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恋人在同居期间,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之一的,那就可以认定为强奸罪:第一、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第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一般情况下,强奸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的行为,不管是否达到了奸淫的目的,都要被立案追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双方在恋爱或者谈朋友期间发生性关系的话,只要男方不是强迫威胁的,未采取暴力,那么一般是不能按照犯罪来处理的。但是毕竟有这样的感情,如果男方不负责任的话,也是不道德的,建议还是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