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们好,我是来自四川简阳的家在农村,现在遇到老人赡养问题,希望大家能给点意见,我的爷爷奶奶今年89和85岁,农村务农,有五个子女(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我爸是老幺,03年因为患尿度症晚期去世,那时只有11岁后来我妈给我找了个继父,关系还不错,一起跟老人生活,现在爷爷奶奶年龄大身体不好,最近几天爷爷奶奶都住了院,于是给几个姑姑打电话商量有关老人赡养的问题,一直没有商量出解决办法几个姑姑总是在回避这个问题我很生气,中途也和他们有过几次争吵,目前家里没有种土地没有收入来源爸妈和我都要出去打工挣钱,但几个姑姑不同意我妈外出打工,几个姑姑有不愿意出钱出力,我现在很懊恼,请问我几个姑姑有赡养义务吗,我应该怎么办呢?

2019-06-29 07:45: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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