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楼下开的酒店,油烟的味道对我们的居民影响很大,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4-01-14 05: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下饭店扰民,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式:1、可以到城管执法部门、环保部门投诉,对其油烟、噪音扰民的情况,要求处理;2、对于楼下业主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可以到规划部门投诉,要求整改;3、对于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营业的行为,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取缔;4、对于因噪声、油烟等行为侵害居民相邻权的行为,可以到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影响环境,视程度可能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油烟影响他人,可能违反民事法律法规。如进行经营活动时未领取营业执照,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视地点还可能影响森林、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 法律分析:1.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2.在油烟进屋的时候应注意联系物业,并对现场情况通过视频等资料留存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