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收取书费800元,只发一本书,书价45元,学校不退款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1-14 05: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能否向学校申请退费的情形如下:1、如果学生因学校原因无法完成学习计划,学生要求退学和退费,学校必须退还剩余费用;2、开学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向学校申请退学,学校扣除手续费5%,退还剩余费用;3、如协议中有相关退款协议,一般以消费者和商家签订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4、学生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不能继续上课,申请退款的,不予退还;5、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并使用有关部门印制的专用票据,相关票据是学校收费和退款的唯一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分析】: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例如,学校非法收取费用的、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等情况都属于学校的不合理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可以去教育局和民政局投诉。再不可以退起诉。学费可以退,但前提条件是学生必须办理退学手续。具体计算为年学费扣除已经学习时间学费(按月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