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住了两周,不想住在学校,可以退还住宿费吗?不退还住宿费是违法的吗?

2024-01-14 06: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向教育局投诉或者是直接起诉,住宿费能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到住宿费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事实上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住宿费准则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现行限定的,执行现行限定;无限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实上成本、住宿要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议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赔偿和非营利原则进行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准许后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向教育局投诉或者是直接起诉,住宿费能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到住宿费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事实上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住宿费准则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现行限定的,执行现行限定;无限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实上成本、住宿要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议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赔偿和非营利原则进行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准许后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可以退。在中国,各类教育收费的情况是:①小学和初级中学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阶段,免收学费,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收取杂费;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阶段,收取杂费和学费。②职业技术教育一般为中等教育,属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由地方物价部门制定,一般收取学费和杂费,其标准一般要略高于普通高中,但低于同类型大专院校学杂费平均标准,农林牧职工技术教育收费常适当减免。③长期以来,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一直实行免收学杂费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实力、社会发展以及改革要求不相适应。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适当收费是合理的。④成人教育属高等教育,其收费标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国家物价局审定。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教育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